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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集

Q1:請問衛生所門診醫療服務項目有那些?

回答:本所門診醫療服務項目包括:
1.    一般醫療門診;2.體格檢查;3.預防保健;4.預防接種;5.各項診斷書、證明書;6.行政相驗。
Q2:請問嬰幼兒預防注射要帶什麼證件?
 回答:
1. 如果還沒報戶口,要帶媽媽的證件(身分證或者是戶口名簿)。
 2. 如果已報戶口,已有健保的話,帶嬰幼兒手冊及健保卡即可。
3. 如為首次前來接種另需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4. 小孩如因生病超過了施打疫苗時間,生病過後於各衛生所預防接種時間趕快帶小孩前來,經醫師評估過後施打。

Q3:我現在的假牙還可以使用,但是我不想錯過市政府的美意,所以想先申請起來放著或是新舊交替使用?

回答:因為牙齦狀況會隨時間而改變,新舊交替使用時較容易造成口腔內黏膜或軟組織傷害,而且新假牙也較難適應及調整。因市長任內均可申請,且若新假牙先申請起來不使用,等需要時再來戴,可能因為牙齦狀況已經跟申請時不同,更難適應。

Q4:衛生所通知,因登革熱疫情需至家中噴藥,可不配合嗎?不配合會怎樣?

回答:登革熱一旦在社區散播不僅會影響自己家人及左右鄰居的健康,蚊蟲也容易由有噴藥的住家跑到沒有噴藥的住家,請您務必配合!另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暨67條,若拒絕噴藥將會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,如果不在,衛生局()將會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8條,會同相關人員強制開鎖進入您的住家噴藥